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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十五五”開局之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制定能源強國建設規劃綱要”,要求“著力構建新型電力系統,加快智能電網建設,發展新型儲能,擴大綠電應用”。
建設能源強國與“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一脈相承,是在此基礎上針對外部環境變化、立足國內能源發展水平和現代化建設需要而提出的重大戰略部署。當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加速演進,科技革命和大國博弈相互交織,全球能源供需格局深度重塑,能源綠色低碳轉型步伐加快,能源強國建設的意義更加凸顯。
從多維度協同發力推進能源強國建設,以結構優化重塑能源供需格局,以技術創新驅動產業升級,以治理現代化保障轉型平穩有序,全面提升能源體系整體效能,加快建設新型能源體系,為中國式現代化提供可靠能源支撐。
結構優化 構建供需協同、多能互補的新格局
加快建設新型能源體系,必須推動能源供給結構從以化石能源為主體向以非化石能源為主體轉變,實現能源消費方式全面綠色低碳轉型,并通過優化空間布局提升資源配置效率。
強化跨區域協同與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建立健全規劃銜接、政策協同、市場聯動的區域協調機制,加快建設全國統一能源市場體系。加快“西電東送”等跨區輸電通道建設,完善油氣干線管網布局,推動儲能設施與新型電網平臺深度協同建設,構建覆蓋廣泛、結構堅強、運行高效的能源基礎設施網絡,提升能源跨區域互濟互保能力,為大型清潔能源基地集約開發和清潔能源在全國范圍優化配置提供支撐。創新能源富集地區與負荷中心合作模式,健全跨區域利益共享機制,形成“資源科學開發、能量高效輸送、需求有效滿足”的發展格局。
深入推進能源消費綠色低碳轉型。實施重點領域電能替代專項行動,在工業領域推廣電鍋爐、電窯爐、工業熱泵等技術,在建筑領域加快發展超低能耗建筑和光伏建筑一體化,在交通領域擴大新能源汽車應用規模、完善充換電網絡布局,并培育零碳工廠、零碳園區等新模式。把節約集約利用貫穿能源發展全過程,堅決遏制能源浪費和不合理消費,實施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制度,全面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構建綠色低碳的能源消費體系。
構建適配適應高比例新能源的新型電力系統。推動電網數字化智能化升級,發展智能配電網和柔性微電網,提升電網對分布式能源的接納能力和協調控制水平。挖掘需求側調節潛力,完善市場化需求響應機制,推動虛擬電廠規模化應用。科學布局抽水蓄能電站,積極發展新型儲能,推動新能源與調節性電源優化組合。強化源網荷儲各環節協同互動,增強電力系統互補互濟能力和安全韌性。
加強能源規劃與國土空間、生態保護等規劃的銜接。堅持“多規合一”,將能源基礎設施空間需求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嚴格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等要求,在能源項目規劃、建設、運營全流程中同步落實生態保護措施。增強能源基礎設施抗災能力。
技術創新 打造自主可控、引領發展的新優勢
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是建設能源強國的戰略基石。堅持在開放合作中實現自立自強,聚焦綠色低碳轉型需求,突破關鍵核心技術,培育能源領域新質生產力,搶占全球能源科技競爭制高點。
實施前沿低碳技術攻關行動。系統布局“人工智能+能源”融合發展,推動能源大數據、行業大模型創新應用。加強氫能“制、儲、輸、用”全鏈條技術研發和工程示范,推進低成本綠氫規模化應用。加快新型儲能技術研發和產業化應用,推動多時間尺度儲能技術協調發展。穩步推進碳捕集、利用與封存技術研發與試點示范,探索規模化應用路徑。推進“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多能互補開發。實施算電協同等新基建工程,探索建設風光氫氨醇一體化新能源開發基地。前瞻布局核聚變、先進核能、深海能源等顛覆性前沿技術,建設國家級研發平臺,力爭實現戰略性、前瞻性突破。
強化能源技術裝備產業支撐能力。實施能源技術裝備補短板、鍛長板工程,聚焦關鍵零部件、核心材料和專用軟件等環節,加快國產化替代進程,提升產業鏈供應鏈自主可控水平。鞏固提升風電、光伏發電、新能源汽車等產業領先優勢。建設一批能源技術產業化示范基地,推動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人才鏈深度融合,加速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
構建產學研用協同創新體系。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支持行業龍頭企業牽頭組建創新聯合體,承擔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攻克關鍵核心技術。完善能源領域人才的培養、引進、使用和激勵機制,造就更多戰略科學家、一流科技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深化能源科技國際合作,主動融入全球創新網絡,提升我國在全球能源創新格局中的影響力和話語權。
治理現代化 完善市場有效、政府有為、社會參與的新體系
推進能源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需要有效市場與有為政府協同發力,并鼓勵社會各方積極參與,確保綠色低碳轉型過程平穩有序、行穩致遠。
深化能源市場化改革。完善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健全中長期交易、現貨交易、輔助服務市場協調運行機制。深化油氣體制改革。完善煤炭市場體系,健全產供儲銷協同保障機制。推動電力市場、綠證市場與碳市場有序銜接。
健全能源法治與監管體系。推動能源領域法律法規立改廢釋,將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改革舉措和經驗做法及時上升為制度規范。健全覆蓋規劃編制、政策制定、標準實施、全過程監管的能源治理制度體系。加強能源監管能力建設,創新監管方式方法,運用數字化智能化手段提升監管效能。
完善綠色低碳轉型政策支持體系。優化可促進清潔能源發展的財稅、價格、金融政策,設立能源轉型專項基金,發展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保險等金融產品和服務。完善可再生能源補貼機制,推動補貼方式向市場化方向轉變。建立健全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監測評價機制,將碳排放控制、非化石能源發展等目標完成情況納入相關考核體系。
提升能源國際合作水平。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則,深化“一帶一路”能源合作伙伴關系,推進能源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加強綠色能源投資、技術研發與產能合作。深度參與全球能源治理,在多邊框架下提出更多中國倡議、中國方案。推動我國能源標準國際化,支持能源企業高質量“走出去”,培育具有全球競爭力的世界一流能源企業。















